答:资料审查为5个工作日,产品自标记为最新一次“待测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约测,在收到样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20个工作日不能完成的,经批准可适当延长检测期限,并通知申请单位。从样品检测合格开始,通知申报单位领取检测报告止,不应超过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