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涵盖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文化等众多领域,长期以来,从公开的新闻报道中搜集情报是世界各国情报机关的惯用手段。美国、俄罗斯等国的情报官员曾公开表示,从新闻报道渠道获取的情报数量占很大比例。
中央新闻媒体作为党和国家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工作的“国家队”,始终与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保持着广泛而密切的联系,历来是各方关注的重点。党和国家重大活动的内容和安排大多涉及国家秘密,中央新闻媒体的新闻报道则成为一些国家和地区搜集中国情报的重要来源。宣传报道好党和国家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文化领域的各项重大活动是中央媒体的重要政治任务,守好其中的国家秘密是中央新闻媒体义不容辞的责任。
新闻宣传报道泄密有哪些渠道
一是擅自使用涉密文件造成泄密。少数新闻记者保密意识淡薄,在采访过程中索要涉密文件资料,未经批准,擅自披露涉密文件资料内容造成泄密。某杂志社记者在一次全国重大政治活动中,采访某中央政府部门负责人,发现桌上放有一份涉密文件,该记者未经采访对象同意,拍摄了涉密文件,全文刊登在杂志上,造成泄密。二是发稿未经保密审查或保密审查不严造成泄密。某中央媒体承担国家某项重大军事活动的信息发布任务,军方工作人员明确告知记者部分军事装备技术参数、军事设施场景涉密,不能随意发布。但该记者明知故犯,拍摄了部分尚处于保密状态的新型武器装备的外形,并在当地电视新闻中播放,被众多境内外网站转载,造成严重危害。三是随意变更稿件刊登范围造成泄密。某些新闻单位承担着涉密稿件的编写报送任务,由于保密意识淡薄,保密管理薄弱,导致涉密稿件知悉范围扩大,甚至公开发表,造成泄密。如2010年,中央某部门召开国家某重大活动保障工作交流座谈会(涉密),会议邀请了某媒体记者。该记者根据会议内容起草了一份内部参考报道,会议主办方告知记者会议内容涉密较深,应注意稿件投放刊物的发行范围。该记者称,准备刊发的刊物也是涉密的,仅供部分领导同志参阅。随后,该记者将报道初稿发至编辑室,该室编辑认为稿件内容略显单薄,未予编发。该记者又将此稿发至另一编辑室,但未对此稿背景情况进行说明,最终刊登在了发行范围较大的刊物上,导致知悉范围扩大,造成泄密。四是采写过程中保密管理不严造成泄密。如某媒体记者在参加一个中央领导出席的涉密会议过程中,严重缺乏保密常识,不但在会场上使用无线联网计算机记录会议内容,而且会后将会议材料整理工作交由实习生操作,未对其提出任何保密要求。该实习生将整理的涉密稿件擅自通过微信传递给同学、朋友,被转发至朋友圈,最后被其他媒体刊登在新闻网站上,造成泄密。
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党和国家重大活动中的国家秘密具有3个特点:一是国家秘密类型复杂多样。例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的政府工作报告,一件事项就可能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的国家秘密。二是此类国家秘密在时间控制上精准度更高。党和国家重大活动中的国家秘密解密时间很多是具体到某月某日,有些甚至精确到分秒。三是知悉范围变化大。解密前有些事项可能是绝密,知悉范围极小,有些核心事项只有极少数人知晓。解密后,可能会在短时间内,甚至瞬间被传播到世界各个角落,世人皆知。从解密时间和知悉范围两个属性角度看,解密前后可谓泾渭分明,冰火两重天。
一是保密事项和新闻内容的关系。国家秘密和新闻的共同点是二者都是信息,都以文字、图片、图像等形式承载和呈现,不同点在于国家秘密强调的是在规定时间内不允许知悉范围外的人知晓,而新闻追求的是在最短的时间内让更多人知晓。仅从这个角度讲,国家秘密和新闻是完全相悖的关系。但在国家秘密解密后,经过记者采写和编辑等环节的处理,以新闻语言的形式变为新闻信息之后,追求的是在最短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让大家知晓。此时,国家秘密和新闻变为水乳交融的关系。二是保密与新闻公开的关系。公开是新闻的基本属性之一,新闻只有公开,才能达到广泛传播的目的。而保密是隐匿,从本质上讲二者是一对矛盾。在党和国家重大活动的新闻宣传报道中,公开必须以保密为前提,这是重大活动新闻报道要把握的一条重要原则。三是保密与新闻竞争的关系。新闻竞争主要代表新闻媒体的利益。在越来越激烈的新闻竞争中,独家发布、首发新闻、新闻侧记、背景解读等一系列“私家菜”被开发出来并广泛传播,成为竞争的制胜法宝,新闻向“更快、更细、更深”发展。这个时候也最容易发生泄密。几年前,国家金融主管部门召开调整储蓄利率的会议,某报社发表了《利率调整问答录》的文章,把国家将于一周后出台的储蓄利率调整方案提前发了出去,虽然抢得了独家新闻,但造成严重泄密。党和国家重大活动新闻宣传报道应在不破坏国家安全和利益前提下,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进而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因此,新闻和保密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方面,虽然途径方法不一样,但是目标是一致的,当二者发生矛盾的时候,应将保密放在首位,必要的时候,甚至要牺牲媒体的“卖点”。
严格遵守新闻保密工作的时空特点和规律
一是依法开展采编人员保密教育培训。中央新闻媒体的工作性质要求新闻工作者必须严格履行保密责任,定期接受保密教育,必须从党和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高度去认识保密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如果脑子里没有保密意识,或者说没有从思想上绷紧保密这根弦,那么,泄密是随时可能发生的。因此,应定期对新闻采编负责人、终审发稿人、签发人进行保密法和新闻出版保密规定方面的培训,使其熟悉掌握相关保密条款和要求。
二是严格按照规定管控好涉密文件。涉密文件是主要源头,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控制知悉范围、阅办编辑场所和使用方式,做好阅览、摘抄、预制稿件编辑的保密管理,特别是用于编写涉密稿件的计算机、载体的管理。
三是做好涉密新闻采编过程管理。预防为主,是我国新闻出版保密工作的原则。所谓“预防为主”,就是要把工作做在前面,在布置报道任务的同时布置保密任务,将采编工作和保密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具体地说,就是要严格贯彻执行《新闻出版保密规定》等新闻保密法规中提出的各条措施,将其融入采、写、编、审、校各个环节,把保密工作作为重要环节纳入整个工作流程。
四是对涉密内容信息做好技术处理工作。在发布刊登新闻报道时,将影响国家安全、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因素剔除掉,只公布粗略的概况。如政府工作报告,可以公布审核通过的情况,不公布正在酝酿或者还未确定的事项等。
五是严格保密审查。新闻保密纪律中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坚持自审和送审相结合。这样做既能有效保证新闻的信息含量和正确的舆论导向,又能起到保密防范作用。特别是对于一些政策性较强的热点新闻,或是一些把握不准是否属于秘密的内容,要主动接受被采访单位的审查,自觉接受新闻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审查。
(原载于《保密工作》2017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