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工作是定密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对国家秘密实施有效管控和合理利用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定密工作整体水平、提升保密管理能力、适应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要求,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5月,根据“十三五”全国保密事业发展规划和中央保密委员会工作部署,国家保密局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确定为试点单位。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国家保密局、自治区保密局的关心指导下,宁夏政府办公厅真抓实干、先行先试,精心组织、善作善成,有序推进试点各项工作。
大胆探索 突出抓好五项措施
解密试点工作无先例可遵循,无经验可借鉴,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大胆探索,多措并举,探寻出闯关辟路的突破口,有序完成了试点各项任务。
健全工作机制,统筹试点任务。自治区政府秘书长、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房全忠多次就试点工作作出批示指示,成立由政府办公厅党组副书记、办公厅主任马金元担任组长的解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厅保密办牵头、各业务处室主抓的试点工作机制。制定《解密试点工作方案》,细化时间节点及工作步骤,保障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加强学习培训,筑牢工作基础。组织相关处室参加全国密点标注和解密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办公厅解密工作专题学习会,围绕解密程序、解密文件管理等内容开展学习讨论,明确每个阶段、每个程序、每个环节上的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打牢试点工作基础,提升依法治密的能力水平。
认真梳理清查,摸清密件底数。将2010年度、2011年度确定为解密试点年份,安排专人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257件公文集中清查和整理分类,梳理出涉密事项71件,并将秘密事项名称、文号、密级、保密期限、定密类型、制发日期和起草处室等内容详细梳理、登记造册。经统计,2010年度涉密事项44件,2011年度涉密事项27件;原始定密28件,派生定密43件。同时,按照“谁定密,谁解密”的原则,明确由8个处室承担解密审核任务。
确定先锋处室,开展先行先试。选择保密工作基础扎实、定密管理规范的文电信息处、秘书二处为解密试点先锋处室,先行开展解密审核工作,对19项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广泛性的事项进行解密审核、探索试点方法。针对先行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进一步明确解密审核的保密要求,规定解密事项公开属性意见分歧的处理办法等事项。修订印发《政府办公厅国家秘密解密实施办法(试行)》,补充完善解密流程和工作要求,为全面开展试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严格审核解密,公布工作成果。由责任处室就71项国家秘密事项是否解密、解密后能否公开等提出拟办意见,同步征求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等19个厅局委办的61条具体意见作为参考依据。汇总解密情况后,商请自治区保密局对解密事项的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并经政府办公厅保密委研究,确定解密32项,解密比例为45%;解密后主动公开1项,依申请公开20项,不予公开11项;其他未解密的39项,主要为保密期限未满、解密时间未到的事项。
稳扎稳打 准确把握四个关键点
政府办公厅积极探索解密审核的实现形式,对试点中的有效做法加以提炼总结,把准把好4个关键点,为建成“年度审核,及时解密”的长效机制奠定坚实基础。
关键点一:健全定密管理制度体系。先后制定《政府办公厅国家秘密定密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等5项管理制度,编印《政府办公厅定密操作指南》,细化国家秘密确定、变更、解除的审核流程,制发审核表、汇总表等文书表格,明确定密责任人和承办人职责,着力提高定密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准化水平。
关键点二:完善解密审核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解密审核工作机制,明确提出国家秘密事项实行登记和年报制度,每年年底前结合归档工作,审核本年度产生、变更、解除的国家秘密事项,并详细规定了解密审核的范围、时限、标准、程序和报备程序等。
关键点三:实现解密事项动态管理。依托解密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办公厅国家秘密事项统计和到期提醒制度,构建国家秘密事项动态目录数据库,详细载明密级、保密期限等信息要素。国家秘密事项期满前3个月,系统进行解密审核提醒,为持续开展解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71项国家秘密事项信息要素和解密审核过程录入平台后,系统自动生成的解密时间显示,下年度需解密公文20项,尚未到解密期的公文19项,已解密或公开的公文32项,有效发挥了及时提醒和动态管理的作用。
关键点四:明确解密事项发布途径。在解密审核程序中增设解密事项公开方式复核意见,将解密审核与信息公开审查同步推进。以自治区政府网站和政府公报为窗口,集中发布解密事项目录和解密后主动公开的文件内容,供社会公众查阅利用。
破冰攻坚 将解密工作进行到底
解密试点是对长期以来“只定密不解密”现象的破冰之举,也是保密工作强弱项、补短板的必然之举。下一步的解密工作,应当聚焦问题,对症下药,推进定密管理更精更深更实,实现保密工作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针对原始定密要素不全、解密依据不清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保密事项范围。一些文件没有标注保密期限、没有说明定密依据、没有注明密点内容,给解密工作带来困难。要结合当前解密试点工作和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首先在国家层面修订完善保密事项范围,明确保密事项的解密条件,使全面开展解密工作有据可依。各机关单位在定密时必须明确密级、保密期限、定密依据等,便于后期解密。
针对派生定密溯源困难,答复渠道不畅通的问题,要完善定密工作顶层设计。一些派生定密文件很难找到原始定密依据,找到了原始文件也不确定是否解密,导致派生秘密解密困难。涉密信息资源集中发布的源头在中央国家机关,因此推进全国解密工作,特别是派生定密解密工作,应按照自上而下的顺序,中央国家机关先行进行解密审核,下级机关再依次开展派生事项的解密工作。
针对已移交档案的解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解密档案资料更新措施。根据规定,各机关单位要及时将档案移交至各级国家档案馆,因此许多国家秘密事项在移交后若干年才涉及解密问题。对已移交的涉密档案文件,应当由原定密机关会同档案局在原国家秘密标志附近作出解密标志,并将解密审核相关文书放入原始档案资料中统一保存,方便管理和查阅。实现档案数字化存档的文件,需补充扫描解密审核签批原件,同步做好解密事项电子档案内容的更新工作。
(原载于《保密工作》杂志2019年第4期)